“听说你是干微商的?缺不缺推广?”
“缺啊,你是干嘛的?”
“我是做推广的,目前有平台能够让你的商品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范围的曝光,并且其中有很多的优质客户。”
“那可以,这个费用怎么计算?”
“不贵,你先……”
近日,秭归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因网络推广引起的诈骗案件。
通过朋友圈广告习得骗术
2020年1月,A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做线上推广、刷单的广告后就扫了广告商的二维码加了B的微信。A在微信上和B聊天,聊天过程中B教他如何向他人做线上推广、刷单,但要收取1280元的代理费,A通过微信转账向B交了代理费后,B以语音方式,教他怎么通过线上推广和刷单诈骗钱财,并让他在微信圈多发一些线上推广、粉丝加入的信息。
活学活用实施诈骗尝甜头
2020年2月,A通过微信与一个陌生好友聊天,在聊天的过程中知道她是做微商的,需要很多客户源,便称自己主要从事线上推广工作,可以网络推广她的产品和推荐很多粉丝好友加她微信,要求受害人交纳推广费,受害人听了他的介绍后,按要求交纳了推广费用。
后来,A给受害人发微信询问是否要参加刷单返现的活动,并承诺交788元返现3万元,在A的极力劝说下,受害人通过支付宝向A完成了转账。
边骗边学成功完成诈骗
A在收到钱款后不知道如何再往下实施诈骗,便与B联系,B通过线上教学,将他人的身份证照片和电话号码发给A,让他展示给受害人来证明自己的身份,以此获取受害人的信任,在层层骗术之下,受害人又向A转了保证金。就这样A以线上推广产品、刷单高额返利骗取返利保证金,再以保证金要审核通过才能返利,最后以保证金反复审核不通过的说法,骗取受害人钱款总计17000余元。
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。
在大数据时代,流量推广越来越成为产品对外展示的重要环节。无论是学习网站、手机浏览器,还是短视频、朋友圈,广告宣传已经渗透进人们的生活。为了让自己的商品拥有更多的曝光度,很多微商不惜投入大量金钱,让拥有平台的中间商帮忙推广,以短期投资的方式获取更多的潜在客户,就有骗子抓住了微商的这一急切心理,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。
检察官
提醒
诈骗方式与时俱进,花样套路层出不穷。诈骗手段换汤不换药,唯有擦亮理性双眼,不唯利是图,增强防范意识,才能给自身财产上稳安全阀。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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